黑心食品一樁接一樁,日前,大統特級橄欖油遭爆出違法添加其他油類,還加入銅葉綠素食品添加物著色劑,產品包裝卻大喇喇地標榜百分之百橄欖油,明顯有欺騙消費者之嫌疑,對此,食品藥物管理局指出,業者行為已嚴重觸法,最高可罰八百萬元,且可能吃上三年以下的牢飯!

 宣稱百分百 就不應該有其他油品添加物

 食藥署指出,102年10月16日檢警機關會同彰化縣衛生局及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至大統長基食品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工廠搜索,查獲大統特級橄欖油產品標示宣稱「100%特級橄欖油」卻疑似混雜其他油脂並有違法添加銅葉綠素之情形,檢警已扣押相關物證,彰化縣衛生局亦依食品衛生管理法下架封存相關油品。

 而市售油品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完整標示,且食品品名應與本質相符。如宣稱100%橄欖油品,即不得摻雜其他油品混充;至於調合油品標示,除其成分應依各別油脂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排列標示,衛生福利部另於99年針對調合油品名公告「市售包裝調合油外包裝品名標示相關規定」,要求業者應依規定標示,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食品藥物管理署重申,銅葉綠素添加於油脂,係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產品沒入銷毀,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如宣稱100%橄欖油品卻摻雜其他油品混充屬標示不實,違反第28條規定,最高得處20萬元罰鍰。如業者長期惡意摻雜其他油品混充,情節重大者,係違反同法第15條所稱「攙偽或假冒」,依同法第49條規定,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800萬元以下罰金。

 

來源      http://news.msn.com.tw/news338447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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